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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 (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确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刚 (二)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书面同意。 (三)经审阅上述 9 位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资料,我们认为 9 名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四)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五)我们同意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字: 王燕涛 王欣兰 张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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